物業管理服務條例過渡期結束 逾740間物管公司1.2萬人已領牌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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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的3年過渡期昨日完結。所有物管公司及從業員今日起必須根據條例持有物管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物管局至今發出逾740個物管公司牌照,為近220萬個單位提供服務;另發出約1.43萬個物管人員牌照,當中69%屬正式牌照,扣除同時持有正式及臨時牌照或持有不同級別牌照的重複人數,現時有近1.2萬名物管從業員領牌。部分仍未領牌的從業員,物管局可以協助他們盡快申請。

根據發牌資料,現時全港物管持牌從業員年齡介乎22至86歲 ,平均年齡約45歲,年齡中位數降低,男女比較為6:4,亦有近4,000名從業員持有學士或以上學歷。黃江天形容,物管業是「朝陽行業」,香港對物管服務需求大,行業發展蓬勃。落實發牌制度後,物業管理是一種專業資格,與律師、會計師一樣都受到專業規管。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指,物管從業員在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並無持有物管人牌照,便不可以持牌物管人身份工作,如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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