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 740公司1.4萬物管人獲發牌

蕭如彬
蕭如彬

【本報訊】物業管理業3年發牌制度過渡期昨日完結,監管局昨日公布最新發牌情況,截至目前當局已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以及逾1.4萬個物業管理人牌照。局方指,所有已知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已全數申請並獲發牌,過渡期結束後會繼續作出巡查,確保物管公司合規守法。

遞交申請全數獲批

自今日(8月1日)起,物業管理公司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必須持有當局發出的牌照;而就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從業員,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違者可遭罰款及檢控。

當局指,至今已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及約14,3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及臨時牌照各佔69%及31%,扣除持有雙重或不同級別牌照的重複數目,已有近12,000名物管從業員領牌。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現時已知於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獲發牌。至於物管從業員領牌數目則與市場業界估計相若,其中持牌人男女比例為6比4,近4,000人持有學士或以上學歷。

至於近月本港發生多宗「天降石屎」意外,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指,當局將計劃與屋宇署就樓宇結構安全進行商討,就業界可作出的相應措施訂立守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