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需要研究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罪法例蓋範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出席施政報告答問會,民建聯議員葛珮帆關注政府會否推動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 林鄭月娥認為,有需要認真研究這個議題,但今次未有寫入施政報告是由於需要研究有關法例涵蓋的範圍,如果不止局限於紀律部隊,而是涵蓋所有公職人員,牽頭制訂相關條例,應該是公務員事務局。 她提到,食環署人員執勤時有時會被人侮辱,地政總署人員甚至會遇到肢體衝突,她又留意到新加坡最近立例,保護私人保安員不被欺凌,本港亦研究立例的範圍。 對於葛珮帆引述有警務人員指,一日未立法一日都覺得不安心及不夠有尊嚴,林鄭月娥說,法例只是一種手段,社會最佳的景況是市民自覺,自覺維護國家安全,自覺尊重法治社會、尊重別人,當中教育工作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