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法庭下月16日判刑

2019年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包括藝人王宗堯等4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而「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則罪成。 6名被告連同早前認罪的8名同案被告,本月稍後求情,法庭下月16日判刑。除了兩名涉案記者續准保釋,其餘被告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