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管制即棄塑膠產品法例下食肆仍可提供重用或非塑膠即棄餐具

當局稱管制即棄塑膠產品法例下食肆仍可提供重用或非塑膠即棄餐具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的新法例於本月22日起實施,涵蓋即棄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環保署表示,新法例要求食肆在堂食和外賣走塑,一如既往,食肆仍可向客人免費提供可重用餐具或非塑膠即棄餐具。雖然如此,署方鼓勵食客盡量自備餐具,免取即棄餐具,從源頭減廢。

發言人表示,根據約50間本港和內地餐具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顯示,非塑膠例如紙、軟木等的飲管、攪拌棒、叉刀匙及碟的價錢與一般膠餐具相若。舉例來說,膠刀叉匙與木刀叉匙平均每件相差僅約4仙,而非塑膠攪拌棒的價錢則與塑膠攪拌棒相若,即一套餐具的價錢相差亦不超過2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