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供稱陳彥霖遺體無明顯傷勢 右小腿有非致命傷痕

15歲少女陳彥霖死因研訊第6日,去年9月22日接報到場打撈遺體的水警陳國榮作供時說,當日撈起陳彥霖遺體後,將遺體送到水警基地,並由小隊指揮官督察文惠長檢查遺體,文惠長當時向他表示案件有可疑,因為遺體是全身赤裸。 而督察文惠長今日在庭上作供,他表示,當日檢查遺體後,初步不可以確定案件有沒有可疑。他說,當時遺體輕微發脹、雙眼突出、咀唇發腫,頭部沒有可疑的傷痕,當時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沒有明顯傷勢,但右小腿內側有一道2吋乘4吋打直的傷痕,認為這個傷痕不可以致命。 文惠長又說,死者的膚色比較黑,甚至未能識別死者國籍,身上沒有證件亦沒有任何飾物,當時只能透過明顯傷勢或敏感部位的傷痕,界定案件性質,但他未有足夠資料判斷,因此通知港島東區刑事調查隊到場協助。 東區刑事調查偵輯警員透過書面供辭表示,當日下午1時接手案件,初步相信死者是一名年約25至30的女子,身上有幾處微細傷痕,但沒有明顯和致命傷勢,當時通知法醫,但法醫表示沒有即時需要到場,死者遺體在9月24日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