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即日起生效 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Now新聞台】經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即日起生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公園有,外牆頂又有,有數十隻野鴿在附近。這裡不是觀鳥園,是樂富邨一帶,亦是區內野鴿黑點之一。

黑點不止一個,人來人往的坑口港鐵站附近亦有不少野鴿出沒。即使有人坐長椅休息,但牠們都不怕人,一齊休息。地面還有雀糞痕跡,有市民指野鴿數目過多,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馬太:「總之現在牠飛來窗戶,我就會拿晾衣竹敲窗,敲到牠離開為止。如果流感高峰期,還有這麽多鴿子在你家附近飛,我想大人,小朋友及老人家都不太理想。」

政府本月起實施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當中非法餵飼範圍擴至禁餵野鴿,最高刑罰亦由罰款一萬元,提高至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引入五千元定額罰款。

環境及生態局署理局長黃淑嫻及漁農署署長黎堅明向居民派發宣傳單張,又解釋新條例。

有市民覺得新罰款具阻嚇力,有助減少有人餵飼野鴿。

楊小姐:「因為5000元來說,對香港人來說都是很多,都不是小數目,所以我說衝燈都少了,及初期都是這樣實施後會普及,不會衝或不會餵,會罰錢,家人會提醒。」

王小姐:「都有阻嚇性,如果罰5000元。因為之前有些人餵飼(野鴿)都是老人家餵飼(野鴿),都要教育老人家。」

新條例生效後,首月是適應期,違規者會收到口頭警告,如果再犯的話,當局就會執法。而下月起,如有人違規的話,當局就會即時執法,不會再事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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