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委員會通過郭家麒動議促立法規管醫療儀器使用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通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動議,要求政府展開立法工作,包括規管醫療儀器的使用。 政府建議,為未符合註冊規定的醫療儀器,設5年過渡期,列在衞生署表列制度中,其後可申請續期,過渡期後不會接受申請,議員張超雄關注政府在過渡期後,如何處理新儀器。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說,入口商及儀器在過渡期間要有認證才可申請表列,表列制度可讓政府掌握儀器資料,希望5年過渡期能提升使用者的保障。 議員陳志全就要求政府清楚界定哪些儀器不受規管,衞生署首席醫生張勇仁說,建議規管的醫療儀器涉及診斷、治療及監察疾病的器材,健身器材及管理飲食軟件等保健產品,則並非醫療儀器,但最終仍要視乎個別產品聲稱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