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

立法會通過決議案,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將涵蓋範圍擴展至氣體煮食爐、即熱式氣體熱水爐,以及發光二極管,即LED燈。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發言時說,政府估計有關三類產品納入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後,每年可節省約1.6億度電,相當於每年減少約75300多公噸碳排放。他又說,為讓業界作好準備,政府會設立15個月寬限期,計劃於明年9月1日起開始寬限期,並在2024年12月1日全面實施第四階段。政府稍後會依「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向立法會提交另一命令,以訂明有關產品的能源標籤規定及其他細則。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現時已推行至第三階段,合共規管8類家用電器,即空調機、冷凍器具、慳電膽、洗衣量10公斤或以下的洗衣機、抽濕機、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及電磁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