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市民若沒意圖侮辱國歌 不會「誤墮法網」

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條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對市民而言十分容易理解,而且很容易做到,亦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會尊重國歌,因此《條例草案》對市民的日常生活不會有影響;市民若沒有意圖侮辱國歌,便不會「誤墮法網」。 議會陣線的毛孟靜關注,不少外籍及少數族裔人士,都屬香港永久居民,當局如何要求他們弘揚愛國精神。公民黨的楊岳橋指出,侮辱的定義含糊,國歌法不似國旗國徽法,國歌只是在「空氣間存在」,因此令港人有極大憂慮。 聶德權回應說,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人或遊客,奏唱任何國家的國歌時表示尊重都屬於常識,他指出,條文中列明,有關條例不只單一要弘揚愛國精神,還包括要維護國歌尊嚴、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及使用,增加公民對國歌的觀念等方面。 他又說,侮辱的定義並非含糊,條文中有列明,侮辱是指損害國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及標誌的尊嚴,相信可讓法庭準確詮釋有關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