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稱候選人仍可掌握資料 不會剝削公眾知情權

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申請臨時禁制令的上訴得直,禁止選舉登記主任按規例向公眾及區議會參選人,披露包括姓名及住址的選民個人資料及正式選民登記冊,以防警員及其家人被起底,但合資格的區議會候選人則能繼續查閱包括有選民姓名及地址的選民登記冊,直至司法覆核案審訊完結。 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員佐級協會認為「贏了一半」,因為現時只禁止選民查閱登記冊資料,但候選人仍可掌握市民資料。她引述員佐級協會意見指,不反對候選人獲取選民資料,但認為無需要提供個別選民住址,以防止網上欺凌及起底,又指協會將諮詢法律意見。 葉劉淑儀認為,有關決定不會剝削公眾知情權,因為市民毋須知道其他人的住址。被問到禁制令會否限制傳媒監察「種票」,葉劉淑儀認為,政府已可處理「種票」指控,例如會抽樣發信給選民,若沒有回應便會從名單上刪除,候選人如有懷疑,可隨時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