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彌明產品自己試過先賣

【星島日報報道】袁彌明由網上拍片逐件貨品相約「網友」咖啡店交收,至今天在港經營9間零售店,以「從無害生活出發」理念經營的彌明生活百貨(8473)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袁彌明接受訪問時表示,「我選港姐嗰時已開始寫網誌,當時無咩其他人寫」。她形容自己是一位擁抱科技的人,「我喺呢方面係走得好前」。袁彌明表示,最初在YouTube拍片只為向大家分享自己想法,生活經驗等,「以前拍片好貼地,例如拍拍吓唔記得拿一些東西便走咗去取」,而且以前又不懂剪片,所以「一TAKE過」。 網絡世界就是在你出其不意的時候「爆紅」,而袁彌明表示,自己亦可算是第一代的關鍵意見領袖(KOL),但網絡世界中的KOL太多,她何以能夠突圍而出?她認為「飲咗頭啖湯」,有了一定基礎的觀眾,而且都是真心分享。現時的KOL則是先收錢再分享產品。公司現時售賣的產品均自己先試用,認為好才分享予觀眾。對於未來網紅經濟的發展,她指分享一定要精簡,有論點,使觀眾有所得益等。她希望觀眾能有所得益,會教客戶看成分表,分享美容知識等。 未來公司的網頁會有更多新穎概念注入,「我仲有好多想法,會參考好多外國例子,網頁不再只是一個介紹產品的目錄,加入更多內容,但現階段是商業秘密,但肯定會是網上零售的新模式」。她亦明白網絡世界的大起大落是難以掌握,即使明天YouTube倒下,仍然有9間店,同8萬幾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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