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罷工罷市罷課 林鄭:有人鼓吹激烈行為,對社會青年有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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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主持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有人呼籲明天三罷「罷工、罷市、罷課」抗議修訂《逃犯條例》於立法會恢復二讀時,她說,有部分人為了反對這條例,呼籲、鼓吹一些激烈的行為:「在星期日凌晨後,大家從電視新聞便看到這些很激烈的行為。我相信很多人看到這些激烈的行為,特別是涉及這麼多年輕人,如果看過昨天警務處公布的數字,很多都是很年輕的小朋友,甚至只有十多歲,都會很擔心。」

林鄭稱,在這麼重要的政策、法律的議題,要將青年人推上前線做激烈的行為,是任何文明社會也不願看到的。「所以,我在此呼籲,無論是學校、家長,或是機構、企業、工會,都要認真考慮,他們如果鼓吹這些激烈的行為,對於香港社會有甚麼好處、對於我們的青年人有甚麼好處。尤其是過去這幾年經過了一些激烈的行動、經過了法庭按法律和證據的裁決,大家都應該知道,違反法律是有後果的。這個後果對於成年人或對於年輕人,都有一個很大的影響,尤其對年輕人,因為我們對於年輕人是特別關愛,希望他們每一位都有一個光明的前景,所以在他們這麼年輕的時候,針對這些政策、法律現在被政治化的事件,而影響他們日後的前途,無人願意看見。我作為行政長官、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我都不想看到這些事,所以在此我再次作出這呼籲。」

林鄭月娥今早主持行政會議前見記者。香港電台圖片
林鄭月娥今早主持行政會議前見記者。香港電台圖片

被問到要為三罷等社會抗爭行動,她負上幾大責任、暫緩修訂《逃犯條例》是否可以修補社會撕裂。林鄭稱:

「我作為特區行政長官,我不但要向自己的行政機關負責,我亦要向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在《基本法》裏我的憲制責任,所以你可以說,所有政府的行為、所有香港發生的事,我都是一個負責人。我這次做的事,連同我的團隊,包括非常穩妥的法律專家和長期負責保安工作、執法工作的同事,都仍然認為我們在做一件對社會非常負責任的工作。」

她續稱:「所以面對困難,我們要繼續用我們的方法來解說,希望市民能夠明白我們做這負責任工作的原因。既然社會有疑慮,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儘管有人說原本的《逃犯條例》已有足夠的法律保障、人權保障、程序保障,但既然有擔心,我們便做多些工作以釋除公眾疑慮。」

林鄭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下午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詳細說明建議採用政策聲明的做法,當中包括人權保障。至於為何不寫入法例,林鄭指,用政策聲明的方法,同樣有法律約束力,因移交個案時,特區政府需要與請求方有一個安排,移交文本受法律條文所限。她又稱,人權保障不寫進法例,因如今列舉了14條人權保障措施,但不可能永遠都是14條,「有時就某一個請求方,我們都覺得應該要求對方承諾才進行逃犯移交,所以要保持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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