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處理選委資料犯錯 選舉事務處稱指責與事實不符

對於有傳媒指,選舉事務處錯誤告知李國章「不是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事務處澄清,沒有參與及並不知悉李國章與相關行政長官選舉參選人競選辦公室,就遞交提名表格事宜的討論。李國章亦沒有就他本人的選委資格,向選舉事務處作出查詢或查證。發言人又強調,有關選舉事務處犯錯的指責與事實不符。 選舉事務處說,李國章是以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的身分,登記為選委會法律界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已於今年1月26日裁定他的當然委員登記為有效,並發出新聞公報及政府憲報。 而在李國章完成書面誓言後,選舉登記主任亦已於今年2月8日更新選舉委員會正式委員登記冊,並在憲報刊登公告。 李家超競選辦主任譚耀宗回應事件時表示,由於競選辦的職員無全份正式選委名單,以手上資料,當時未能確定其中一張的選委表格,他承認在處理問題上不夠小心,之後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