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密案重審獲判無罪 馬英九感到欣慰

在台灣,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高等法院重審,裁定他無罪。 案中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為判刑4個月,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重審,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判決後將不得再上訴,全案確定無罪。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對高等法院重審的無罪判決感到欣慰,因為這項判決結果,不只攸關他個人的清白,更有助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理台灣。 案件源於2013年8月底,當時擔任總統的馬英九被指在官邸,將檢察官偵辦案件的報告內容,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時任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馬英九亦被指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在同年9月4日向江宜樺洩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