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動意圖罪阮民安申請保釋被拒 案件下月再訊

警方國安處上月拘捕歌手阮民安及一名男子,涉於社交媒體發表言論,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兩人另涉嫌洗黑錢。阮民安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處理保釋覆核。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案件於下月14日再訊。 控罪指,阮民安於去年9月26日至今年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