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Party Room強姦女子 4懲教二級助理獲撤控 控方指事主不作供

被控Party Room強姦女子 4懲教二級助理獲撤控 控方指事主不作供
被控Party Room強姦女子 4懲教二級助理獲撤控 控方指事主不作供

4 名年介 23 至 31 歲的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 2023 年 7 月在尖沙咀的派對房間內輪姦一名女子,先後被控強姦罪,周一(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以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審判的程序。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指,由於事主不作供(will not testify),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no prospect of conviction),因此對 4 人撤控。4 人的法律代表均指不反對,裁判官曾宗堯遂下令撤控。

《法庭線》向懲教署查詢,其後被控的第四名二級助理有否被停職、4 人會否因撤控而復職,以及處方會否向 4 人展開紀律程序。署方回覆時僅指,就有關人員的復職安排,會按既定機制處理。警方回覆指事主決定不作供,最終決定撤控,至於餘下 3 名被捕人,已無條件釋放。

4名懲教二級助理被告,(左起)麥潤良、鍾皓林、黃朝豐、袁嘉鍾(《法庭線》記者攝)
4名懲教二級助理被告,(左起)麥潤良、鍾皓林、黃朝豐、袁嘉鍾(《法庭線》記者攝)

警方指其餘 3 被捕人已無條件釋放

一般而言,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院審判的程序,傳媒有報道限制(法律 101 文章)。本案裁判官曾宗堯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因案件已撤控,被告不會再交付至高院,傳媒可以報道交付程序的內容。

警方書面及口頭回覆《法庭線》指,7 名被捕人之中,3 人於 2023 年 7 月被起訴,另一人則於今年 5 月被起訴。事主決定不作供,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控。

至於餘下 3 名被捕人,警方指他們年齡介乎 29 至 39 歲,經進一步調查後,沒有足夠證據起訴,已無條件釋放。

4 懲教員先後被起訴

本案涉及 4 名被告,均報稱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

首批被起訴被告依次為黃朝豐(23 歲)、鍾皓林(27 歲)及麥潤良(31 歲);另一人為袁嘉鍾(29 歲)。4 人同被控於 2023 年 7 月 9 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 X。

警方於 2023 年 7 月就本案拘捕 7 人。懲教署於 2023 年 7 月回覆查詢指,涉案 7 名懲教人員包括一名懲教主任、一名一級懲教助理及 5 名二級懲教助理,已被勒令停職。

KCCC1847/2023、KCCC1223/2024(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