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接受預繳學費換優惠 或涉違教育規例

補習社接受預繳學費換優惠 或涉違教育規例

本台發現多間補習社接受預繳多於一個月學費,涉嫌違反《教育規例》。

記者以家長身分,向葵涌一間補習社查詢,職員表示,只要一次過支付三個月學費,會有八八折優惠。翻查補習社的社交網頁,早前有另一項「消費券」優惠,家長預先以5000元購買課程現金券,就有800元學費回贈。職員表示,補習社會不定期推出各種優惠。

本台其後以記者身分再查詢,補習社回覆,會即時停止接受預繳學費,並向已預繳學費的數名學生退款。對方又表示,明白《教育規例》列明補習社不能收取多過一個月學費,會盡快處理有關情況。教育局表示,若發現有學校違反《教育規例》,會嚴肅跟進。

另一間在太子的補習中心,亦在回覆本台以家長身分查詢時證實,有提供預繳12堂學費送一堂的優惠。本台其後表明記者身分,職員聲稱,當時回覆查詢的同事新入職,有所誤會,強調補習社是按月收費。

分別在西灣河及太子有分校的另一間註冊補習中心,職員對顧客表示一次過支付三個月學費,可獲9折優惠。本台以記者身分查詢,補習社解釋,是希望提供優惠予長期報讀的家長,如有不足之處,願意糾正。

根據《教育規例》,所有提供補習班、商科、語文及電腦課程等教育課程的非正規私校,除非獲得當局另行以書面准許,否則教育課程的費用總額須按月平均計算,並每月繳交。若違反規例,一經定罪,每名校董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