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網上發布煽動文字 電腦技術員判囚16周

被告今天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被判監。
被告今天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被判監。

電腦技術員自去年起在連登討論區留言和發貼文,內容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等字眼。他在今年中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在今天(27日)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時認罪,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處即時監禁16星期。

30歲被告陳偉倫,任職資訊科技從業員。 其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間,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案情指,被告持1個LIHKG帳戶,本案牽涉由他張貼的38則煽惑性留言,內容均相同,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因果由國、容港治己、義憤民誠」、「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等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有穩定職業及不錯的收入,干犯本案已令他失去原有的工作。辯方律師續指,本案不涉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全部貼文一式一樣,且流於口號化,似是情緒宣洩,並無進一步論述,加上貼文只在公眾領域流傳約8個月,涉及時段相對較短,冀法庭以4.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持續近半年,多次重覆留言反映他心存希望,想該些訊息不被淡忘及可持續維持下去,被告使用的言詞尖銳,可能會造成死灰復燃。不過,裁判官亦考慮到被告不斷重複以前的口號,感染力低,沒證據顯示涉案貼文引起嚴重罪行,考慮被告認罪及量刑整體性等因素,決定以25.5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扣減後判囚16星期。

案件編號:WKCC 214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