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建議由內地指定部門處理移交申請避免濫用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如果將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直接上大會恢復二讀,做法比較少有,但符合立法會《議事規則》。 譚耀宗表示,民主派堅持由涂謹申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做法不可能。雖然由法案委員會比大會審議更具彈性,但如果草案直接上大會,議員亦可以在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修訂和多次發言,要花一段時間才能通過修訂。 譚耀宗又說,相信修例通過後,中央不會隨便向香港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令行政長官難做。他建議內地由指定部門處理有關申請,例如最高人民檢察院,不會出現各省市、自治區和直轄市,任何人都「胡亂」或濫用移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