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是折衷做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有意見認為處理港區國安法有關案件的法官不能有外國國籍,有意見認為要由內地法官負責,相信現時草案提出由特首指定法官是一種折衷的做法。 譚耀宗表示,按照《基本法》外籍法官可以審案,但有些國安案件可能牽涉不同國家,假如案件涉及美國,則可能不找美國籍的法官處理。他又指,國安案件較為特別,由熟悉這方面的法官去審理也是合理。 對於草案說明指警務處要設立維護國安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譚耀宗認為這也是聽取香港的意見後作出。他說,中央政府會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作用是協助、監督和指導,具體的工作也由香港執法隊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