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認危駕等3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排期至明年4月開審

【on.cc東網專訊】警員於去年5月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猛撼麵包店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以酒後駕駛罪被拘捕,被落案起訴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及後他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誘使被撞人士不要報案等。案件今早(10日)於區院提訊,辯方表明除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外,會承認其餘3罪。法官把案件排期至明年4月16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

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他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3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28日在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及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辯方表明被告會承認該3項控罪。

被告其後被加控一項作出多於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罪。控罪指他於上述的同日同地,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多於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慫恿和誘使該陳啟發不向警方報告一宗交通意外、被告為該交通意外的司機及陳在該意外中受傷。辯方表明被告否認該控罪,控方指會傳召3名證人,包括兩名執法人員。

案件編號:DCCC 29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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