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洗黑錢行動拘捕27人 涉及逾3億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展開打擊洗黑錢行動,拘捕27人。警方說犯罪集團利誘他人租借戶口,並利用這些戶口清洗合共超過3億1千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被捕的21男6女,年齡由19至55歲,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及串謀洗黑錢等。
警方說犯罪集團以現金及虛擬貨幣,將犯罪得益多次分層轉移,甚至以跨境交易的模式,逃避警方追查。行動中,警方檢獲大批證物,包括銀行文件、銀行提款卡、手提電話及現金等。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