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6年前座駕上猝死 事件紀錄已銷毀 死因庭促消防交代

【on.cc東網專訊】1名患癌症的警長,6年前休班期間在上水警察宿舍外駕駛私家車時猝死,約半小時後救護員到場,以警長身上有屍斑、已明顯死亡為由,拒絕送死者到醫院搶救。死因庭今(12日)開始就事件展開研訊,消防處及醫管局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研訊期間提及相關救護車出勤紀錄,消防處代表指,由於已事隔逾6年,有關紀錄的正本已銷毀,現只能呈上副本,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聞言即大感詫異,追問:「點可能?幾時知道要展開調查?咩時候銷毀?有冇問過先?」他坦言現階段不能決定是有心抑或無意,要求消防處交代,研訊明日(13日)繼續。

死者何錦華,終年51歲,與妻子等居住在上水保榮路警察宿舍,事件發生於2016年10月17日中午12時許。死者妻子李嘉興指,2016年5月死者因肚痛求醫,隨後證實患上大腸癌3期。死者接受手術,之後一直放病假。事發當天她在住所,得知丈夫在私家車上不省人事後隨即落樓,見到丈夫「好似瞓覺咁,向左側側地頭」,嘴角揚起似微笑,她曾對救護員說,丈夫只是暈倒,要求將他送院治理,但不獲理會。行車紀錄儀片段顯示,由被告駕駛私家車並在路中停下,直至救護車到場,時間約33分鐘。

據居於警察宿舍的警員郭明指,2016年10月17日中午12時許,他見到死者的私家車停在宿舍對開,引擎開着,車門緊閉。他上前拍打車窗,但死者沒有回應。另一警員陳錫波則稱他當日休假,駕車到現場時見有人不斷打一輛私家車的車窗,便停下落車,見到死者頭部仰後,沒有反應,他遂取來單車氣泵,擊破私家車後方車窗,有在場人士報警。救護員之後到場,證實死者死亡,並指死者身上有屍斑。

案件編號:CCDI-5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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