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警方截取通訊軟件對話 保安局強調獲法庭手令

多名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關注,目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未有規管執法部門截取通訊軟件的對話紀錄。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表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沒有向警方交出手機密碼,但警方依然可以截取黃之鋒的通訊軟件對話紀錄,認為政府有必要修例,讓條例規管警方截取通訊軟件對話紀錄的行為。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質疑,政府似樂見條例落實後,令警方更容易截取市民對話,不關心市民私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黃之鋒的個案中,警方事前已經獲法庭批出手令,指執法部門如果要觀看市民手機內容,必須獲事主同意,或向法庭申請搜查令,認為目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能夠平衡打擊嚴重罪案及保障個人私隱。李家超又拒絕透露,警方有否光顧一間專門破解智能手機密碼的俄羅斯公司,又表示任何執法部門的相關技術都不會公開,以免違法人士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