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陸委會:港府至今拒會面 未回應互助請求

台灣陸委會指港府拒絕會商台灣殺人案。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2月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引發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港府表示,本月已透過港台「兩會」提出盡快商討引渡在台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事宜。但台灣陸委會晚間表示,港方至今未回應政府正式司法互助請求,也拒絕與台灣一方會商。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出,香港已經透露香港的「協進會」(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灣的「策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協商。但陸委會政府為釐清案情,於去年3月、5月及12月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1月向港方提出會同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會商這個案件的提議,但港方不僅未回應台灣正式司法互助請求,也拒絕會商。 陸委會表示,相關溝通應聚焦在台灣前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雙方在平等、尊嚴、互惠的原則下,務實展開合作,並同秉同理心、憐憫心,撫慰受害家屬的心靈,以彰顯公理正義。 陸委會強調,命案拖延至今,未能讓兇嫌及時受到應有的審判與法律制裁,政府甚為遺憾;並再次呼籲港方,務必以務實態度回應台灣相關司法互助請求,積極考慮簽署台港司法互助協議,才能妥善解決個案,建立長期、制度化的合作機制,從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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