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葉劉淑儀:引用《緊急法》有風險 需考慮實際效果

葉劉淑儀指,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有風險。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未平息且有越演越烈趨勢,有消息指,港府經過研判,認為透過現行香港法例第二四一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是可行方法。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引用相關條例有風險,並指政府一直知道有相關權力,但問題在於引用該法例會出現甚麼效果。 她舉例指,若引用法例禁制蒙面,應考慮實際效果,會否令更多人「蒙面」,以及屆時應如何處理。她又指,在反修例風波結束後,政府要深刻反省,社會亦應向前看,不要糾纏於追究或懲罰任何人。她續指,特首林鄭月娥應直接與群眾對話,向群眾解釋想法,並指政府有最大的誠意,希望停止動亂。 面對傳媒詢問政府是否考慮透過《緊急法》,於緊急情況或危害公眾安全情況下,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訂立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時,林鄭月娥今早回應指,所有香港法律,如能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亂,政府都有責任去檢視。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認為,引入《緊急法》等同宣布戒嚴,反效果將會非常大,損害香港的貿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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