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求12歲女童發裸照 認促使製作色情物品罪還押至12.8判刑

【on.cc東網專訊】29歲運輸工人被指透過社交媒體認識1名12歲女童後,多次要求對方向他發放裸照,獲得裸照後又稱希望女童介紹乳房發育成熟的朋友給他,又稱要與女童及她朋友搞性愛派對。其後女童父親發現女兒以社交媒體認識陌生男子,最終揭發事件。運輸工被捕後則稱:「對唔住,我係衰鹹濕」。該運輸工今(28日)在區院承認3項促使不滿16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罪,法官先提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並還押至12月8日判刑。

被告張凱傑原被控4項促使不滿16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但他只承認3項控罪,其餘控罪則獲准於法庭存檔。控罪指被告於去年7月28至30日促使不滿16歲的X製作色情物品,即共7張拍攝乳房及陰道的照片。在可樂廠運輸部門工作的被告,過往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的行為荒唐及無恥至極,並呈上被告求情信稱為其愚蠢行為深感歉疚。辯方形容被告為宅男,終日流連網上世界,與現實抽離,缺乏社會道德及人倫規範,其在網上的行為與人面對面時卻不夠膽做。辯方又指涉案雖有猥褻性但並非極端嘔心,望每項控罪採納8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案情指當時12歲的X在去年7月因要遊玩網上遊戲而開設Facebook帳戶,其後以該帳戶認識帳戶名稱為「李洛克」的被告,X曾透露自己12歲。被告其後多次要求X向他發送露出乳房、私處及自慰的照片,其間被告亦曾向X發送自己握著陰莖遮蓋臉部的相片。X 最終分別向被告發送兩張X露出乳房及5張露出陰部的照片。其間被告曾要求X介紹乳房發育成熟的朋友給他,X曾向被告發送她與友人的照片,被告則稱要與她們辦性愛派對。同年9月8日X的父親發現女兒以facbook與陌生男子交談,檢查X手機後揭發事件,並於翌日報案。執法人員其安排X與被告在9月26日見面,並在2人見面其間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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