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麒遞信緬甸駐香港總領事館 要求緬甸政府釋放2名維權記者

郭家麒到緬甸駐香港總領事館,譴責緬甸法院裁決並要求要求緬甸政府釋放維權記者。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路透社記者近日因報道軍方殘殺羅興亞難民事件,被指違反《政府機密法》,而被遭緬甸法院判處重囚七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到緬甸駐香港總領事館,向總領事Mrs Myat Thuzar Than遞交信件,譴責緬甸法院裁決並要求要求緬甸政府釋放維權記者、立即將停止軍方對羅興亞人的加害行為。 郭家麒表示2名透社記者瓦倫(Wa Lone)及覺梭(Kyaw Soe Oo)不畏強權,大膽報道揭示軍方的違法行為而被警方帶走,更被法院判重囚。2人的報道刊出後,軍方首次承認曾殺害羅興亞人,說明2人報道屬實。 另外,他亦指緬甸政府長久以來不承認羅興亞人的身份、並作不公平對待,已有違人權。然而過去一年緬甸軍方更向羅興亞人作出種族屠殺,更是違反人道。 公民黨認為,緬甸軍方承認殺害羅興亞人,緬甸政府必須承認責任,嚴懲相關人士,並且保護羅興亞人、停止對維權人士、對羅興亞人的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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