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動議傳召鄭若驊 律政司指造成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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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五千元萬事件,律政司未有尋求獨立大律師意見便決定不予起訴。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提出動議,要求傳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交代不檢控梁振英的證據。鄭若驊表示,律政司的決定不應受到任何干預,強調如若將所有證據呈上立法會,將成公審之勢,法律上是剝奪當事人權利,重申縱使事件受到公眾討論,律政司仍須顧及公布檢控決定的理由,不應對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郭榮鏗表示,律政司不就事件諮詢獨立法律意見極具問題。他引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前行會成員林奮強「偷步賣樓」為例,指律政司一直以來均有就牽涉重要官員及公眾爭議的事件諮詢獨立法律意見,指律政司有必要進一步交代。 鄭若驊反對動議,指根據《基本法》六十三條和上訴庭案例,在立法會公布相關證據會影響律政司在刑事檢控工作的獨立性。她又直言「將相關證據全面披露及出示,在立法會上討論會構成一個公審的情況,剝奪相關人士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應該享有的保障」,做法違反法治。 建制派支持鄭若驊說法,經民聯梁美芬提到,壹傳媒集團的黎智英「黑金政治案」中,律政司不作檢控亦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泛民當時未有發聲,今次律政司不應因壓力屈服。民建聯李慧琼指,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亦已表明今次事件證據不足,不認為律政司作出錯誤決定。公民黨楊岳橋則反駁,黎智英「唔係公職人員、唔係掌握權力的人」,建制派類比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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