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審核舞獅等申請需考慮會否被掩飾不法活動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基於舞獅活動和附帶武術表演的獨特性質,當局有必要確保這類運動在公眾場所進行時,不會擾亂公共秩序或影響公共安全,其中查核所有申請和參與人士的刑事定罪紀錄,對警方的評估是有用的參考,以考慮活動是否涉及不法分子或被用作掩飾非法活動。 鄧炳強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說,警方今年首9個月接獲64宗舞獅活動許可證申請,其中8宗反對。他認為,現行許可證和相關豁免制度行之有效,也有實際需要,強調當局無意窒礙舞獅活動正當發展,警方會繼續在確保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同時,便利活動進行。 鄧炳強又指,警方處理舞獅活動許可證申請期間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舉辦活動的地點和時間、團體背景和過往紀錄,以及活動會否用作從事非法活動等。他又指,警方現時有豁免機制,如果活動不涉及不法活動,或不會對公共秩序有影響,可以豁免形式處理,警方會適時檢討豁免機制涵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