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失修樓宇業主執法 專家倡設「樓宇維修局」加強阻嚇性

【on.cc東網專訊】本港近日有多宗天降石屎意外,舊樓淪為「市區炸彈」,維修及保養問題引起關注。屋宇署曾指,在到期而仍未遵辦通知的2,700幢樓宇中,1,800幢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而餘下900幢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樓宇,署方將陸續發出警告信。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舊樓維修問題存在逾10年,惟當局針對失修樓宇業主的執法欠阻嚇性,建議成立負責執法的「樓宇維修局」,勿讓業主誤以為政府會「包底」樓宇維修工作。

何鉅業今早(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對於失修樓宇業主,現行執法「嚇不到業主」,往往最終僅罰款數千港元,但又要花大量資源及時間處理法律程序,建議當局可以定額罰款方式處理。他續指,政府不能單以一個部門負責跟進舊樓維修,屋宇署的角色是執法,不能直接進行維修工作,故期望成立負責舊樓維修的機構;當局另可以一條街或小區為範圍,容許舊樓間聯合維修,由承建商檢驗及維修高風險的部分。

議員謝偉銓在同一節目指出,現時重點是以風險為本,解決最高風險的樓宇失修問題,再進行防範工作。他指出,過去曾向政府提出有關中長期措施的建議,惟未被採納,例如建議當局修改法例,售新樓時每呎樓價抽1%成立基金,用作未來的大廈維修;至於現有樓宇,則可成立配對基金,協助進行修葺等工作。

同場的市建局非執行董事、議員鄭泳舜表示,明白多宗石屎剝落意外令市民擔憂,但已參加「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樓宇中,依然有1,000幢未開始檢查工作,形容情況不理想,加上屋宇署推動執法被動,期望該署可主動檢查。他亦認同單靠屋宇署難以進行執法工作,應設協調機制予屋字署、民政事務署及區議會商討,處理舊樓維修問題。他提到,民間不少專業團體可協助檢驗維修工作,建議當局考慮向以上團體投放資源,協助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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