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人手及面積須符新規定 業界憂人手不足最終結業

立法會正審議修訂院舍法例的草案,包括增加人手比例及人均面積等,多方面提升院舍質素。 小型安老院舍負責人李煒琳說,她院舍一名81歲保健員多次要求辭職,但仍然挽留,全因招聘人手十分困難,修例若獲得通過,他們要增聘1名保健員和1名護士,擔心最終因人手不足而要結業離場。 另外,新例亦要求提高院舍院友的人均面積。以高度照顧院舍為例,須在8年內將人均面積,由6.5平方米逐步增加至9.5平方米。安老院院長劉愛萍說,她的院舍宿位要由48個減至32個,而院友的宿費亦至少要增加6成,約每人每月1.2萬至約1.3萬元,才可應付租金以及人手等支出。她說大部分院友是以綜援金支付院費,若將來大幅加價,相信很多長者未能支付而離開。 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輝質疑,政府是否已準備好,應付長者宿位流失。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期望,施政報告在增加院舍人手方面提出支援措施,協助業界適應新法例要求。 勞工及福利局回應指,過去曾舉辦課程培訓人手,另外每年大約有1400名新註冊的保健員,應可滿足新法例落實後保健員的需求。至於會否輸入內地護士,或其他醫療人員以補充人手,當局說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另外社署估計,目前約有460間現有院舍合共削減約6300個宿位才可符合新規定,但市場上亦大約有6000個空置宿位而得以抵銷。考慮到新法例下可能增加院舍的營運成本,政府會通過買位和院舍券計劃等,讓院舍獲得較穩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