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帥夫不評論報道指在港讀書內地法官成立中共臨時支部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有報道指,在本港大學讀書的內地法官根據共產黨章程的規定,成立中共臨時支部,有關做法是否違反基本法及《社團條例》。 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陳帥夫表示,每日來自世界各地經商及留學等人士多不勝數,可能有不同的價值觀、政治信仰和聯繫,但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他又說《社團條例》第5條提及,社團需於成立後一個月申請或豁免註冊,當局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如有任何人受法律規管,當局會作出適當跟進。 民主黨黃碧雲批評陳帥夫「遊花園」,批評他沒有回應提問。工聯會黃國健認為當局應該說明,共產黨是中國的執政黨,黨員在香港工幹、開會,而並非成立社團。他又說,可能日日有共產黨員在西環開會,是否需要禁制。陳帥夫回應表示,大家都清楚國家的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多黨合作及政治協商制度,香港是中國一部分,自當要尊重憲法,因此香港按照《基本法》,實施一國兩制的同時,要尊重及認識內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