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筱鑫獲委積金局執董 任期3年

【on.cc東網專訊】港府今日(29日)公布,委任陳筱鑫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執行董事(成員及監理),任期為3年,由今年8月5日至2027年8月4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陳筱鑫公共行政經驗豐富,善於制訂政策和與持份者溝通,期待陳加強對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監管及對計劃成員的保障。

積金局是於1998年9月根據《強積金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規管和監察強積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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