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登記 有議員認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太多

【Now新聞台】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相關規例的小組委員會,在立法會首次舉行會議。

委員會選出黃定光擔任主席,政府提出引入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相關規例9月1日生效,條例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電訊商須建立登記系統,第二階段明年3月1日起,現有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資料,個人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最多25張。

有議員認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太多。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為何變化會由3張增加至10張?個人而言,因為10張而言,對於一般電訊商4至5間,都可能有40至50張。」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郭穎詩:「由沒有限制至有限制,這個基本上在規管『太空卡』上,已經是一大步。我們聽取了很多意見,考慮執法的需要,我們認為每人10張儲值卡,基本上滿足所有真正用戶,不用到幾間電話公司,都可以買到所需的儲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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