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台灣被殺法官拒控方要求「紐頓聆訊」釐清案情

香港女子潘曉穎在台灣被殺案,同行男友陳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4項洗黑錢的控罪指,被告在2018年處理潘曉穎的財物,包括滙豐銀行提款卡、數碼相機、智能手提電話、台幣兩萬元及約港幣1萬9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3月13日向警方透露他謀殺潘曉穎,即時被警方以謀殺罪名拘捕,被告在警戒下承認謀殺,並將潘曉穎的身體埋在台北。 被告在與警方錄影會面時表示,他與潘曉穎在台灣曾發生爭拗,將對方的頭部撞向牆,並用雙手勒著對方,潘曉穎10分鐘後死亡,被告將她的屍體放入行李箱,保管她部分的財物。 控方在庭上要求法庭召開「紐頓聆訊」,以釐清案情內容,但法官拒絕,指今次案件並非處理謀殺或誤殺罪,是處理盜竊罪或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