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質疑主席梁君彥 無論國安法通過前後都不准辯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辯論 《港區國安法》,被主席梁君彥拒絕 。黃碧雲質疑主席濫用權力,無論在國安法通過前後,都不被批准在會上辯論。 黃碧雲說,國安法對全港有深遠影響,當局可在無搜令的情況下,進入地方搜證,亦可以授權要求相關發布人士移除在網絡上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另外,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若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可被被判罰款,黃碧雲質疑當局為何有域外管轄權。 她又說,《港區國安法》第4條與第62條充滿矛盾,第4條列明應保護基本法中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第62條則指出若本地法律與國安法不一致的,則適用國安法規定,令人質疑國安法凌駕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