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入稟要求撤回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決定

黎智英入稟要求撤回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決定

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黎智英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回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指,聘用Tim Owen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有違國安利益的決定,以及撤回入境處拒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的決定。

入稟狀申請人是黎智英,答辯人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入境處處長。黎智英早前亦入稟,要求法院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批准他聘用Tim Owen的決定,律政司及後在上月20日存檔的入境處處長誓章,披露國安委在今年1月的會議,曾決定黎智英聘用Tim Owen抗辯是構成國安風險、有違國安利益,並建議入境處拒發工作簽證。

黎智英就此再入稟,質疑就去年底人大釋法,國安委誤解被賦予新功能,指有關問題並未落入國安委的職責,國安委的決定是超出《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

入稟狀又指,如果國安委將其職權理解成決定任何有關國安議題,配合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即代表國安委有權決定任何司法程序是否涉及國安,意味整個司法行政會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