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記者案明開審 預計審期3天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於2017年參與六四集會時,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黎否認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明天(1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預計審期是3天,審訊將以英語進行。法庭早前已下令將2名控方主要證人匿名,他們將會出庭作供。

控罪指,被告黎智英(72歲),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

控方早前表示將傳召2名證人,而在審訊中會以X和Y代替2人的名字。據悉X和Y是同事關係。控方又透露,控辯雙方會同意大部分案情,控方除了會在法庭播放3條共長約20分鐘的現場錄影片段外,也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辯方表示不爭議控方將現場片段及被告的錄影會面呈堂,並透露審訊時或會傳召1名辯方證人。

黎智英在本案雖然獲准以現金4000港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請撤銷禁止他離港的限制,但都拒絕。

司法機構就審訊作出特別安排,在進行審訊的西九龍法院3號法庭、其延伸部區和記者室預留了共59個座位給記者,另在上述位置預留了共215個座位和企位給旁聽的公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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