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 科技園職員指巡查時被拒入 3 層樓

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今(11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2名曾到涉案處所巡查的科技園職員,他們皆指巡查時獲蘋果職員告知,當中的2樓至4樓不能入內,故只在該些樓層外圍觀望及拍照。

科技園發展經理古宇兵指於2015年至2019年,曾6次巡查涉案處所,並由一名蘋果職員帶領往察看,他們會先到5樓,再逐層查看至地下印刷廠房等位置,但他當時被告知2樓至4樓有敏感新聞材料,對方不希望他們入內查看,故他只在該些樓層外圍觀望及拍照。

另一名科技園高級經理胡文浩亦於2011年巡查涉案處所,同樣被告知上述樓層「唔俾入」,但當時對方沒有解釋原因。胡表示一些承租人或生產時有敏感資料在內,會尊重租戶不讓進入的決定,但同意因而有可能未能查看廠房部分地方。惟法官指胡巡查乃為了確認承租人履行租契,且應有權主動要求巡查大樓地方,若未能入內查看,巡查目的便如「廢左武功囉」。此外法官指胡並未進入該些樓層,卻在巡查報告中寫上使用率100%,或有誤導成分。胡解釋指巡查主要目的乃查看進行生產的地方,當時有見涉案處所有進行生產;他同意使用率該部分或有可能造成誤導。辯方亦質疑胡為何不把不能進入某些樓層的事件,記錄在報告內,反而卻寫上使用率為100%。胡重申當時目測到涉案處所有營運及運作,在追問下他終回答無需要記錄。

本案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2人被控1項欺詐罪,指2人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而黎再獨自面對多1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

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黎智英涉欺詐案 科技園職員指巡查時被拒入3層樓
黎智英涉欺詐案 科技園職員指巡查時被拒入3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