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民主派立會議員發聲明批中聯辦扭曲《基本法》

22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聲明,批評中聯辦扭曲《基本法》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喪志賣香港」,令人憤怒,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指,《基本法》第22條訂明適用於中央政府「各部門」,批評中聯辦為合理化本身有權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肆意扭曲《基本法》,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下,將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破壞法治,視《基本法》和常識如無物。 聲明亦指,特區政府在6小時內、發表3個版本以「自我修正」,等同「完全跪低」,盲目附和中聯辦「指鹿為馬」,批評林鄭月娥既不遵守《基本法》,亦放下作為香港特首的治港意志及尊嚴,形容是恥辱,出賣港人。 聲明指出,特區政府以往一直公開承認《基本法》第22條適用於中聯辦,其中3個例子包括︰2007年1月政制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到在《基本法》第22條下,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了3個機構,其中一個是中聯辦;2000年1月21日政府刊憲,列出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的機構時,中聯辦亦在名單內;2018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表示,相信中聯辦會一如既往,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訂明,遵守香港特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