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指法院角色確保延長羈留期非執法機關獨行獨斷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連續第4日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草案提出,警方可向法庭申請延長被捕人羈留期至最多14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本港加入法院的角色,可確保延長羈留期,不是由執法機關獨行獨斷。 有議員認為,當局應為羈留期保留靈活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政府要平衡警方的調查及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