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確診男違隔離令 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表示,本港一名31歲男子早前確診新冠病毒後,因擅離隔離地點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男子確診後獲發隔離令,但他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於9月12日離開隔離處所,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

​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另呼籲市民合作和支持抗疫工作,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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