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新西梁國雄柯耀林|7人完成陳詞 伍健偉答官確認無悔意

47人案求情.新西梁國雄柯耀林|7人完成陳詞 伍健偉答官確認無悔意
47人案求情.新西梁國雄柯耀林|7人完成陳詞 伍健偉答官確認無悔意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參選新西的認罪 8 人,偕同參與新東初選、經審訊後定罪的梁國雄、柯耀林,周二(27 日)起進行求情,梁國雄、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已完成陳詞;周三將處理吳敏兒、譚凱邦及柯耀林求情。

伍健偉自行陳詞指「35+」初選是「陽光底下進行、眾所周知」,而「五大訴求」是合情合理、沒被裁定違法,認為政府「是不為也」。他回答法官時確認自己沒悔意,指作為政治人物,期許自己有承擔,他不後悔,選擇留港是兌現承諾,「同香港人齊上齊落」。

張可森親撰求情信指有深刻反省,不應藉審議預算案危害國安,望未來照顧高堂、愛妻育兒。梁國雄在陳情書指,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對成為階下囚「毋怨」。黃子悅撰信指參選是望為失去盼望者帶來改變,對父母家人感愧疚。

郭家麒獲前高官、立法會議員撰寫求情信,指他和平、非暴力,會捍衛弱勢權利;尹兆堅則指日後望到國際 NGO 世界中央廚房工作,他亦獲 3 名前高官撰求情信。案件周三續。

攝:HLK

法院外|數十街坊排隊見伍健偉 前土盟義工憶朱凱廸:我哋冇藉口放棄
47人案審訊 求情、裁決日報道一覽

王逸戰
王逸戰
李予信(左)
李予信(左)
陳皓桓
陳皓桓
黃浩銘
黃浩銘
黃偉賢
黃偉賢
尊子
尊子
「大黃伯」
「大黃伯」

梁國雄花白短髮 郭家麒多白髮

據記者庭上觀察,朱凱廸黑髮濃密,他曾閉目養神。張可森戴黑框眼鏡、臉部微胖,穿黑色西裝外套,灰間條 T 裇。黃子悅紮馬尾,穿綠黃間條長袖衫,戴黑框眼鏡,身形瘦削,她頻望旁聽席。伍健偉則穿灰西裝外套、白色 T 裇;不時翹手。

尹兆堅穿黑色棒球外套,用手指指向旁聽席,微笑揮手及點頭,身型較往昔清減;郭家麒多了不少白髮,穿黑色西裝外套及打呔,微笑向旁聽席揮手。吳敏兒則紮馬尾,戴黑框眼鏡,穿黑色外套、粉色 T 裇,她亦微笑望旁聽席並點頭。

譚凱邦穿黑白間條長袖 T 裇,戴透明膠框眼鏡,露齒笑向旁聽揮手。梁國雄花白短頭髮,穿哲古華拉 T 裇、黑色外套。柯耀林則穿淺綠色 T 裇,口袋放筆,他戴上耳機、黑框眼鏡,不時翹手。

另有同案被告在延伸庭列席旁聽,包括余慧明、何桂藍、袁嘉蔚、黃碧雲;延伸一庭則有黃之鋒、劉頴匡、鄒家成、岑敖暉、馮達凌、梁晃維、吳政亨、岑子杰、王百羽,他們聆訊期間不時聊天交流,表現輕鬆。

伍健偉親自陳詞:
初選處陽光下 手段和理非

沒有律師代表的伍健偉自行陳詞(詳細庭上紀錄見另稿),指自己屬積極參與者,並稱「35+」初選計劃是在「陽光底下進行、眾所周知」,當中的手段、目的「都係清晰明確而為人熟知」;又指要達至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單靠我哋 47 個被告係無可能完成…係需要廣大嘅香港市民向我哋授權」,而當年投票的 61 萬名市民,「亦都係冒住犯上法律嘅風險」投票。

他認同本案或致憲政危機,但不同意是「憲政災難」,因《基本法》有授權政府可如何處理,即使嚴重干預政府施政效率無可避免。

伍又說,「五大訴求」是合情合理、沒被法庭裁定違法,認為政府「是不為也」而非「不能為也」;又指案發時街頭激烈衝突持續已久,他不希望有人受傷、被捕、犧牲生命,故參選「35+」,「因為至少呢一個手段雖然係違法,但係呢個手段,係和平、理性、非暴力」。其後他又提到,若此事是明確違法罪行,相信政府不會容許事發後半年都沒任何執法。

伍引包致金說話
稱未來將續留港至最後一刻

法官李運騰問伍是否沒有悔意?伍回答「無錯」,指身為政治人物,期許自己有承擔,「竭盡我所能,留守到最後一刻」,又指未來打算放低政治人物身分,留在香港,貢獻社會,並引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稱「There is no reason to leave if things are good, and if things are bad, there are more reasons to stay」。

伍最後稱,「20 世紀嘅完結,我哋向蘇聯同納粹做告別,失去足夠制衡嘅權力,必然會自我膨脹,絕對嘅權力,必然帶來絕對嘅腐敗,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法官陳慶偉最終問,伍較遲認罪,以及沒有悔意,指他獲得的認罪折扣,遠少於其他被告,問伍有否陳詞。伍答稱,「冇嘅法官,我完全明白嘅。」

張可森代表大狀讀求情信
指未來將以家庭為中心

張可森代表大狀伍頴珊求情時提及,認為三級罰則不適用於串謀罪,但法庭判刑時可作參考,並指張屬於「積極參與」一類。

伍續稱,張可森撰寫了頗長的求情信,提及其個人背景及被捕後發生的事,包括父親去世、兒子出世,其兒子現時近 3 歲。伍指,張現為人父,亦失去父親,對於無法陪伴兒子及妻子感悲痛,又指其父以往甚少陪同他,故張希望可抽空更多時間陪同兒子成長。

伍亦讀出張求情信的最後一段:

在獄中的三十歲生日,讓我得以冷靜思過,整理過去,理清思緒。如今的我明白到案中計劃一旦實行到底所衍生的嚴重性,並就此深刻反省。審議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予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關乎廣大市民生活,不應作為政治工具,亦不應藉此危害國家安全。我也明白到當下的情況及懲處,是我必須學會承擔的後果。未來我希望能盡快完成博士學位,不負家人期盼,尤其是我妻。當事情告一段落後,我將會以家庭作為人生中心,投入全副精神照顧高堂,並且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

伍重申,張有悔意、無案底,重犯機會為零,冀除了三分一的認罪扣減,亦可獲額外扣減。法官陳仲衡追問額外扣減的基礎,伍答,張具良好品格及有悔意。陳則指,此會反映於三分一的扣減。伍終稱,沒有其他補充。

社民連發布梁國雄求情信
稱對成為階下囚「毋怨」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狀潘熙,指法律議題、個人背景會採納書面陳詞,又指梁望法庭亦參照潘熙早前為鄭達鴻求情的內容。潘指,相信法官對梁已很熟悉,沒有補充。

法官早前於裁決時,引社民連的「決議文」為證據,指該黨改變立場,裁梁罪成。據社民連在社交媒體發布梁國雄在庭上沒讀出的求情信,梁亦引「決議文」指「我們不必寄望議會過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過半而感到灰心絕望」,無論是「35+」還是「35-」,最重要是持續弘揚抗爭不息的精神,爭取香港人最大的動員,共同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現狀。

梁在陳情指亦提及,「權力歸於人民」是他終生信守的理念,「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詳見另稿

辯方指黃子悅最年輕
官關注朱凱廸是否保釋犯案

黃子悅的代表大狀潘志明則指,黃是本案最年輕的被告,認為本案被告可引用不同的量刑等級,而黃應處於監禁 3 至 10 年的範圍。

潘另指,雖然黃在一宗暴動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但重申她當時無知、不知初選是違法,而初選是由法律教授提倡;又指兩案性質雖不同,但都發生於 2019、2020 年,望法庭考慮刑期整體性,部分刑期可同期執行,以及不要加刑。而據潘說法,黃的暴動案最早可在 2025 年 3 月 24 日獲釋。

《法庭線》另取得黃親撰的求情信,提及她對香港就像對自身般,「既深愛又有千絲萬縷的情感」,當年參選是望為受傷、失去盼望者帶來正面改變,沒想過以政治為職業,只是單純想為所愛的地方略盡綿力。

她又提及,對令父母擔心而深感愧疚,亦因本案錯過胞弟大學、中學畢業及許多人生重要時刻,還押時信件近乎唯一溝通渠道,「想到我的親人只能每夜獨身寫字來稍紓緩遠念,讓我既心酸,亦更惦念珍惜他們」,祈願可早日重投社會、為社群服務、報答父母。(詳見另稿

代表朱凱廸的大狀宗銘誠指會直接採納書面陳詞,庭上未有補充;另指朱的案底有 2020 年六四集會案、2020 年七一非法集結案,期間一度與法官議及朱是否在保釋期間干犯本案。

郭家麒獲邱誠武、石禮謙等撰求情信

郭家麒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陳詞指,郭及早認罪,指他在三級罰則下屬於「積極參與」,罪責中等,認為屬 3 至 10 年刑期中較輕一端。

蔡稱,郭為人有原則、願意犧牲及富有同情心,指他獲前運房局副局長邱誠武、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以及受郭協助的市民撰求情信,指郭願意協助弱勢社群。蔡又指,郭親撰的求情信,講述從政經歷,他求學時運用其專業知識協助弱勢,擔任義工,又曾在醫院目擊有工人斷指,其後有份成立 NGO「香港工人健康中心」,於 2004 年當選醫學界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員。

蔡又稱,郭不支持「攬炒」及「港獨」,指他在 2019 年數次衝突中,曾避免暴力發生。其中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撰信提及,郭在七一阻止示威者進入立法會,並附上圖片,另指內地記者於機場被示威者禁錮,郭亦呼籲示威者住手,反映郭主張和平、非暴力。

蔡重申,郭為人理性,沒可能重犯,又指他早於公民黨清盤前退黨,不再從政,並指他干犯本案是不符其性格。

官質疑涉案行為不符性格一說

法官陳慶偉質疑,不能稱是不符性格,因參加初選、如何當選都需要經過思考。蔡稱,不符性格的意思,是與郭為人理性,涉案行為與其溫和政客的形象不符。蔡又指,知悉審訊時提及《國安法》前的證據,如公民黨於 2020 年 3 月 25 日的記者會,重申此事當時並不犯法。

法官李運騰問,不符性格的陳詞,是否想減低郭的罪責?蔡確認。李質疑,本案的串謀罪對於香港安全構成重大影響。蔡稱,有閱讀判詞,接受當中提及的影響,但重申郭於本案與他過往數十年的行為截然不同,認為法庭可予以考慮。

法官陳仲衡另問,辯方陳詞提及郭主動認罪,辯方解釋是郭曾向警方會面,講述他對於本案的認知,並指明白郭沒有作供,不會享有額外扣減。

尹兆堅獲蕭偉強、羅致光、張炳良撰求情信

代表尹兆堅的大狀莫彥婷指,尹有逾十載的公共服務經驗,1994 年畢業就成為社工,約 10 年後透過參選區議會進一步參與社區,並四度當選,直至因本案還押而辭任。他另曾任立法會議員、參與非政治組織。

莫提出尹有 3 項為香港所作的重大貢獻,包括耗 10 年時間成功爭取殘疾人士交通半價優惠、長者生活津貼,強調尹廿年間幫助了許多市民,尤其是弱勢社群、長者;又指有 3 名前高官為尹撰求情信,分別為前勞福局長蕭偉強、羅致光,以及前運房局長張炳良,提及他服務表現良好,為人溫和,會提供建設性、有利香港的意見予政府。

莫又稱,尹重犯機會非常低,指他計劃獲釋後,利用其烹飪技能去國際 NGO「世界中央廚房」(World Central Kitchen)服務。

法官一度打斷指尹有 4 項案底,問該些案件判刑時,是否已考慮尹有良好品格,又質疑被告為公共服務此一求情因素,法官是否可一再重用來減刑。莫稱該些案件沒把此點列入減刑考慮,法官其後要求她翌日再交代該些案件是否真沒考慮。

至於案情,莫稱尹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沒有出席任何選舉論壇,而他雖為「民主動力」成員,但沒參與決策。

同案被告延伸庭旁聽

另有同案被告在延伸庭列席旁聽,包括余慧明、何桂藍、袁嘉蔚、黃碧雲;延伸一庭則有黃之鋒、劉頴匡、鄒家成、岑敖暉、馮達凌、梁晃維、吳政亨、岑子杰、王百羽,他們聆訊期間不時聊天交流,表現輕鬆。

求情日
求情日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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