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疏有別」與「加得就加」

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人的關係唇齒相依,但筆者初入行時,保險公司對不同的中介人明顯「親疏有別」,保險業務多的中介人享有優待,最常見是同一保險產品,由不同的中介人查詢報價時,兩者可有很大出入,有時連中介人到投保人現場勘察都有不同安排。

隨著報價日趨電腦化,「同保不同價」近年已較少見,但有些保險公司會授予中介人一定的核保權,便可能引致報價不一。筆者曾遇過同一家保險公司向不同中介人的報價竟相差達三分一,投訴時才得悉,原來較低報價是出自一家有核保權的中介人公司,保險公司也無權干涉,當然亦不能向筆者提供同樣的優惠報價。

除了爭取的報價高低有別,中介人亦可為客人度身訂造保單的附加條款,但絕非愈多愈好。筆者在90年代初製作了一本名為《存保》的參考書,詳列不同的保險條款及批單內文,自此便有不少中介人參考書中內容,為顧客的保單增設附加條款,部分中介人更以為附加條款愈多,便顯示他們愈專業。結果財產保險的附加條款,由90年代初期一般只有20多條,至今已普遍增至逾40條。初期保險公司對中介人提議的附加條款,大多來者不拒,但隨著「濫加」情況加劇,不少保險公司已不接受無理的條款了。

筆者經常向投保人解釋,若中介人不是因應其需要,保單條款「加得就加」,其實顯示該中介人根本沒有考慮投保人的風險需要,有如藥石亂投,但有投保人卻誤信中介人所言,以為加入沒用的條款亦無傷大雅,當時我便把《存保》拿出來給對方看,書中列有數千條款,難道把所有無關係的條款都加入其保單內?而且附加條款不是免費的,是否物有所值?終於那位投保人想通了,還要求筆者為他作出風險評估,重新安排貼身的保險計劃。

保險是講究信譽的行業,保險公司又好、中介人也好,為顧客提供合適、合理的保險服務,才能長遠得到客人的信任,「親疏有別」、「加得就加」等陋習實在可免則免。

梁英偉 經濟動力成員 從事保險27年,以中港工商保險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