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由 2020 年被政府再次引用,至 2024 年被取代及廢除,歷時大約 3 年半,這段時間共 55 人被控,分成 37 宗案件,反映政府如何運用煽動罪規範言行。《法庭線》第二篇舊煽動罪的專題報道,回顧辯方於各案提出,由控罪的合憲性至域外效力的 4 個主要爭議,這些爭議目前無一成功——法庭裁斷的理據是甚麼?對於基本權利作出了甚麼限制?
2020 年《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政府並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是 1997 年後首次引用該罪。至 2024 年 3 月,《維護國安條例》通過,改變煽動罪的定罪元素,並加重罰則,舊條文自此被取代,成為歷史。
菲律賓前國會議員特立尼斯(Antonio Trillanes IV)透過社交媒體表示,國際刑事法院(ICC)已直接聯絡超過50名現役及前警員,調查有關對前總統杜特爾特(Rodrigo Duterte)的「反毒品戰爭」中所犯的反人類以及謀殺罪行,並預告會在6月發出通緝令。不過菲律賓警方已表明不會配合ICC發出的通緝令。
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分別於 2020 年及今年實施,法律界學者黎恩灝接受《Yahoo新聞》訪問時,闡述兩者部份區別,例如23條關於境外勢力、煽動等罪行定義更廣,而關於警察權力、刑事審訊權力及程序「係比國安法更加嚴苛」。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反駁:「以前違例泊車罰幾廿蚊㗎啫,而家都幾百蚊,社會需要呀嘛!」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黎的言論時表示強烈不滿,「譴責所有作出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
...事故調查報告,指事故源於五項缺失,包括資訊系統欠缺有效偵測措施,個人資料被不必要保留等。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公署已將報告及執行通知送達數碼港,要求對方在兩個月完成有關指示,之後向公署提交證據,又指如果再次違規,將是刑事罪行。 鍾麗玲表示,調查發現數碼港不必要地超過期限地保留個人資料,當中最長的個案,由2016年開始保留,而根據數碼港的政策,求職者的資料只會保留一年,而僱員的資料,就只會在受僱期間保留,有關員工離職後就要刪除。公署曾就求職者...
國際刑事法院對兩名俄羅斯高級指揮官發出逮捕令,指他們涉嫌在烏克蘭犯下戰爭罪行。 兩人分別是58歲的俄羅斯空軍遠程航空司令科比拉什,以及61歲的黑海艦隊司令索科洛夫。總部位於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表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兩人在2022年10月10日到至少去年3月9日,對烏克蘭的電力基礎設施進行導彈襲擊,造成平民傷害和損毀,超出預期的軍事目標。 今次是國際法院針對與烏克蘭戰事有關的俄羅斯官員,發出的第二組逮捕令。俄羅斯國防部暫時未有回應。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就對逮捕令表示歡迎。
...犯罪規定和「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或「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定義均有所收窄,回應社會人士提出的關注,相對於原有諮詢文件有所改善。 草案提到,警方調查國家安全罪行時,可向法庭申請延長被捕人羈留期,在48小時基礎上,延長最多14日;亦可向法庭申請限制諮詢個別律師,陳弘毅說,這參考了英國的國家安全法律,相比起外國而言並非特別嚴厲,行使相關權力時也有法庭監管。 陳弘毅又指,草案中的「煽動罪」定義和元素,並無改變原本刑事罪行條例的程序,只是提高最高刑罰。
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受訪時指,上訴庭判詞「值得商榷」,未能清楚解釋為何不採納樞密院的看法,以及香港的特殊性。他指,目前至少 5 國的法改會經研究,指出煽動罪在歷史上容易被濫用、用作打壓異己,「我們有什麼理由去相信香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元朗本周一(22日)發生搶劫傷人案,一名35歲男子在遊樂場公廁內遭3名男子搶劫及打傷。警方接報展開追查。元朗警區刑事部督察吳冠麟稱,警方接報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迅速鎖定3名劫匪及負責把風的同黨,並於昨日採取拘捕行動,拘捕4名涉案疑犯,包括落手的劫匪及負責把風的同黨,當中兩人是學生,年齡16歲至18歲,部分人有三合會
警方留意到油尖警區內有俗稱「企街」的街頭賣淫活動持續活躍,過去兩周(8日至21日),聯同入境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搜集後,展開代號「炮擊」的掃黃行動。 警員放蛇喬裝顧客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搜查區內多個街頭賣淫黑點,特別是油麻地廟街一帶,同時在油麻地區內「放蛇」,派員
【on.cc東網專訊】本港已引入電子形式的交通罰款(俗稱電子牛肉乾)措施,政府進一步修例,允許電子方式派送予車主,審議相關條例草案委員會今(22日)進行逐條審議,有議員關注定額罰款通知書可否在「智方便」中查詢,當局指正和相關部門商討;亦有議員關注條例修改後列明執
警方分別於周二(16日)及周四(18日) 接獲兩宗報案,指兩個分別位於沙田樂景街及沙田正街的住宅單位懷疑遭人爆竊。沙田警區刑事部探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周四上午展開反爆竊行動,在邊界警區拘捕兩名分別26及32歲內地男子,他們涉嫌「入屋犯法」及「企圖入屋犯法」,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檢獲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
競委會與廉署首次採取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涉嫌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拘捕20人,涉及6份工程合約、總值約1.8億元。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及從事反競爭行為,以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及顧問合約,並操控監督維修工程及發放工程費用,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競爭條例》。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鄧棨然在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均擔當主導角色,刑責較重,又斥鄧僅接受 6 至 8 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令自己及其他人的生命犯險,更為公海上其他船隻帶來危險,而鄧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不會因而減刑。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他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年。
(法新社香港11日電) 擁有葡萄牙國籍的香港男子黃煡聰今天因「煽動分裂國家」被判刑5年,成為北京制定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首位遭定罪的雙重國籍人士。檢方指稱,香港獨立黨的社群媒體平台上有42則貼文涉及「分裂國家」,貼文內容包括連署請願請求外國軍事干預,以及發起群眾募資要為香港建立一支軍隊。
深水埗警區表示,周三及周四(17日及18日)上午接獲區內店舖發生兩宗刑事毁壞案件,涉及被賊人拋擲硬物,引致大門及玻璃窗損毀。經調查後,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人員迅速鎖定該疑犯身份,並於周四於區內展開行動,拘捕一名17歲中國藉男子,涉嫌「刑事毁壞」罪。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警方強調,「刑事毁壞」是嚴重
保險業監管局與廉政公署首次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向內地客戶無牌銷售保單的貪污及違規行為。保監局與廉署人員本月10日及11日一連兩天,先後到4個處所執行搜查令,包括搜查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及一間轉介人公司的辦公室,行動中拘捕了一名經紀及一名轉介人。據了解,這亦是保監局首次運用條例賦予其監管保險公司市場行為的執法職能,自己開展的調查。 逾九成佣金付予相關轉介人 保監局與廉署的聯合公布指出,調查針對有保險經紀公司懷疑安排及鼓勵多名轉介人代表該公司進行受規管活動,即向客戶就保單提供意見並銷售保單,惟該等轉介人並不持有所需牌照。 涉案保險經紀...
佐敦道和彌敦道交界的華豐大廈周三早上(10 日)起火,至今造成 5 死 40 傷。消防指,大廈 1 樓存有大量塑膠或致火勢蔓延。一名不願具名、了解華豐大廈法團運作的業主向《Yahoo 新聞》表示,大廈的管理情況惡劣,走廊和樓梯等公用地方積存了大量大型傢俬和垃圾,包括床褥和大櫃等,走火通道經常被堵塞,成為消防安全隱患。他續指,大廈多年前已接獲強制驗樓令,但法團一直「拖字訣」,至今仍未委聘顧問驗樓,惟多處已爆鋼筋,「遲早冧㗎喇幢樓!」屋宇署深夜發稿證實,2008 年曾經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更換防火門等,但...
葵涌分區於上周五(5日)中午接獲報案,指青山公路430-436號一單位遭人爆竊,一批價值約1萬元金飾懷疑被人盜去。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聯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昨日(8日)在石籬二邨石禧樓,拘捕一名45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爆竊」,並在單位檢獲懷疑與案相關的證物。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
警方於3月17至30日進行打擊科技罪行及反洗黑錢行動「曉光」,以「詐騙」、「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洗黑錢」罪拘捕37人(29男8女、年齡介乎15至66歲),觀塘警區刑事部督察梁普恩表示,他們涉嫌與過去3周最少35宗網上騙案及洗黑錢案有關,騙款共8,900萬元,有101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75歲),涉及網上求職、購
【12:10更新】數碼港電腦系統早前遭黑客攻擊,盜取400GB的身份證及銀行資料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早(2日)公布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的調查報告,指事件是5項缺失導致,包括資訊系統欠缺有效的偵測措施、未有為遠端存取資料啟用多重認證功能、對資訊系統進行的保安審計不足、資訊保安政策有欠具體,以及個人資料被不必要地保留。
警方觀塘警區人員發現區內有多個出租單位,懷疑被用作賣淫用途,經多次發出警告信勸喻後,情況仍未有改善。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今日(28日)遂拘捕一名64歲姓郭本地男子,涉嫌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被捕人涉嫌為單位業主。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更多人會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相隔 21 年,特區政府再度推出《基本法》23 條立法,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搬上立法會。昔日在議事堂的反對聲音不復再,草案在昨日(19 日)三讀;下午 6 時 54 分,89 名議員全票通過草案。由 1 月 30 日公眾諮詢開展到三讀通過,前後只有 50 日;181 項條文和多項修訂,由 3 月 8 日草案刊憲至三讀通過,更只耗時 12 日。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在 3 月 23 日刊憲生效。
...有人跟我說句(恐嚇)說話,我真是不害怕的,我想這是合理性。但如一句說話,有人打電話到我家人辦公地點,這就不同了。場景和對象不同,我當然覺得合理性完全不同了,所以我想我們要公道地看整件事情出發點,達不達到恐嚇效果和被恐嚇的人是否感到驚恐。」條例草案亦列明,如有合理原因作出相關行為,即為免責辯護,有議員質疑沒有必要。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紹雄:「本身已經證據確鑿的,真是做了這些行為,令受害人受到驚恐,本身而言已觸犯普通刑事罪行,全部符
警方指,在本月23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天水圍天瑞路作出露體行為。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調查及分析後,過去周五(29日)於天水圍天瑞邨拘捕一名30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經調查後,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破壞公眾體統」罪,案件昨(3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基本法》23 條本地立法諮詢已於上月底完結、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6 日)下午會召開聯席會議討論諮詢結果。保安局和律政司已提交文件,指政府在諮詢期內共收到 13,489 份意見,當中有 13,297 份屬於「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佔總數 98.58%;反對建議有 97 份,佔總數 0.72%。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四(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
政府今早(8 日)8 時許,刊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文件總長 212 頁。 草案提到,叛國罪、叛亂罪、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活動罪」、以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隱匿判國罪,最高可判處 14 年監禁。
BBC News Chinese2024年香港花卉展覽上,一位女士站在特區政府監獄主管單位所設計園景前拍照,園景上樹立了一面"支持23條立法"標語牌。特區政府多次強調立法得到壓倒性民意支持。 叛國、叛亂、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境外干預……中國香港立法會火速審議《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草案,回答中國國家安全部所稱的「憲制責任必答題」。 特區政府3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後,經歷連日「加班」,議會3月19日再次加開全體會議,並在當天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23條」草案)。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讚揚全體議員「高效、順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