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奪命火|防火門不合格達 16 年屋宇署走漏眼 走火通道長年堆床褥雪櫃|Yahoo
【Yahoo 新聞報道】佐敦道和彌敦道交界的華豐大廈周三早上(10 日)起火,至今造成 5 死 40 傷。消防指,大廈 1 樓存有大量塑膠或致火勢蔓延。一名不願具名、了解華豐大廈法團運作的業主向《Yahoo 新聞》表示,大廈的管理情況惡劣,走廊和樓梯等公用地方積存了大量大型傢俬和垃圾,包括床褥和大櫃等,走火通道經常被堵塞,成為消防安全隱患。他續指,大廈多年前已接獲強制驗樓令,但法團一直「拖字訣」,至今仍未委聘顧問驗樓,惟多處已爆鋼筋,「遲早冧㗎喇幢樓!」屋宇署深夜發稿證實,2008 年曾經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更換防火門等,但直至現時為止仍未遵辦指示。
《Yahoo 新聞》曾就此向華豐大廈法團助理聯絡,但對方拒絕回應。
「垃圾房乾淨過後樓梯」
一名華豐大廈業主受訪時指,華豐大廈的走廊、樓梯、天井等公用範圍多年來一直有雜物堆積的情況,不少業主在走廊擺放大櫃、床褥等大型傢俱,甚至會囤積垃圾,「個嚴重性係,你去垃圾房睇吓,垃圾房係乾淨過我哋後樓梯,堆滿垃圾嘅時候係嚇死你」,惟住戶一直屢勸不改,導致住戶難以在公用地方自由出入,甚至會有無家者在走廊「借宿」,形容大廈猶如「無掩雞籠」。
根據他近年在大廈多層公用地方拍攝的照片可見,梯間曾經擺放了雪櫃、大書櫃、多張床褥等,垃圾桶亦被塞爆,走火通道被嚴重堵塞,該業主稱,相關情況不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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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逾期近 5 年仍未遵從 業主批「幢樓遲早冧」
他透露,曾有業主提出在大廈公用地方增設閉路電視,以加強管理和阻嚇住戶胡亂棄置垃圾的情況,惟其他業主拒絕夾錢,最終不了了之,至今大廈如同「無皇管」,再加上大廈充斥數十間賓館,無法做到門禁,導致大廈管理欠佳的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該業主又提到,大廈的走廊、樓梯等多處公用地方已出現嚴重滲漏,甚至鋼筋爆裂的情況,近日有低層住戶的窗楣更出現石屎倒塌,險傷及途人。
翻查資料,華豐大廈在 1964 年落成,樓齡至今已達 60 年,屋宇署在 2018 年 7 月向大廈發出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令,但相隔近 6 年後,至今僅驗窗令獲遵從,而強制驗樓令仍未獲遵從。
該業主透露,大廈多年前已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惟新法團一直以「擔心圍標」為由,拖延對外招標,連市建局的資助將近到期仍未行動,「佢地(法團)又唔維修,遲早冧㗎喇幢樓!」
天台僭建物疑未遵清拆令
屋宇署在 2019 年向華豐大廈發出清拆令,指大廈的天台有僭建物,包括由室內單位伸延出去的「走廊上蓋」,相關僭建物已十分殘舊,天花露出疑似石屎物料。該業主透露,事隔至今至少 4 年,相關僭建物仍未清拆,部份業主只是作出修建,仍然是消防和樓宇安全的隱患。
根據屋宇署網頁,當局會揀選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舊樓進行強制驗樓計劃,並會向相關私樓業主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須於接獲通知後的 3 個月內,委任註冊檢驗人員,為大廈的公用部份進行訂明檢驗,並要在接獲通知的 6 個月和 12 個月內,完成驗樓訂明修葺。換言之,華豐大廈逾期近 5 年仍未遵辦驗樓令。
測量師指欠適時維修存結構危機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分析指,一般石屎鋼筋大廈的設計壽命為 50 年,若有定期維修便可更長命,「如果你真係唔做定期維修,唔好講係 50 年,分分鐘係過咗 30 年左右就會出現問題,甚至乎比較嚴重嘅結構問題都見過。」他又指,強制驗樓除了會檢驗大廈結構外,消防安全亦是另一檢驗範疇,若消防設備未達要求便要更換,以確保消防安全,故若業主未遵從驗樓令,便會潛藏兩大樓宇危機。
謝續指,這類型舊樓的防火設備僅按照當年的建設標準興建,故防火安全相對較落後,加上使用逾半世紀後,樓梯的消防門一般會出現破損,「如果(消防門)唔係閂咗,就會令煙入咗樓梯,今日好多新聞講,住客逃生時都充滿曬煙,我覺得好大機會係防煙門係失咗效,或係蓄意開住佢。」他續指,天台出現大型僭建物,亦有可能會將向上走的另一條逃生路線阻擋,「而家出現咁多死亡、受傷事件,都可能係同呢啲有關。」
劏房、賓館混合舊樓安全系數低
另外,華豐大廈有過百間劏房,亦有數十間賓館,謝認為,劏房業主在分間單位時,未必會符合現時的防火間隔,包括欠缺防火牆和門,甚至會佔用走火通道,強調市區有不少有賓館和住宅混合的商住舊樓,普遍都面對同一危機,「有賓館同劏房嘅大廈安全系數係比較低,隱患都比較高」,建議政府在研究取締劣質劏房時,將消防問題納入考慮。
本港去年有多幢舊樓發生冧石屎意外,更有途人被擊傷頭部,被揭發在 7,000 幢已收到強制驗樓令的大廈,逾一半仍未遵辦相關命令,令樓宇安全問題再次惹起公眾關注。根據《建築物條例》,若業主拒絕遵從強制驗樓令,將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5 萬元和監禁一年,若罪行持續,亦可另加每日罰款 5,000 元;屋宇署亦可安排顧問公司及承建商代為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法團追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和監督費,以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 20% 的附加費。
市建局:法團遲遲未交最終版工程標書
市建局回覆查詢時指,華豐大廈已參與第二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第二輪「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以及「招標妥」,合共五個市建局的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當中「樓宇更新大行動2.0」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申請早在2021年和2022年獲批。
在「樓宇更新大行動2.0」方面,當局指,華豐大廈早在2021年10月就招聘工程顧問開標,即大廈已完成驗樓,檢驗人員亦已在去年5月向屋宇署提交「樓宇檢驗證明書」,訂明須進行的修葺工程,法團亦已在去年底通過最終版本的工程標書,市建局的獨立顧問亦已就此提供意見。惟當局指,法團及其顧問卻遲遲未向市建局呈交最終版標書,為維修工程招標,最終要將招標限期推遲至今年8月。
至於「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方面,當局指,雖然業主大會已於去年9月通過揀選工程顧問,惟法團卻一直未簽署合約,當局已於去年12月和今年2月,兩度向法團發出進度要求通知書及限期屆滿通知書,法團在今年2月底第三度申請,將招標再度延期9個月,以召開業主大會重新揀選工程顧問,市建局的導委員會正審核其延期申請。
2008 年發出「消防安全指示」 至今仍未遵辦
屋宇署在周三深夜發稿指,消防下午進入大廈視察,認為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署方將配合消防處調查工作,若有違規會考慮向涉事人士提出刑事檢控。署方特別提到,2008 年曾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提升防火保障,例如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但直至現時仍未遵辦指示。
違規建築方面,屋宇署在過去 3 年共接獲 7 宗有關涉事大廈有分間單位的舉報,其中有 2 宗須予以取締,署方於今年 3 月 19 日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包括還原位於處所主入口的防火門及單位的耐火牆,若有關命令於限期前仍未遵辦,署方會考慮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