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推電子派送牛肉乾 議員憂可要求「任何人」供資料範圍太闊

【on.cc東網專訊】本港已引入電子形式的交通罰款(俗稱電子牛肉乾)措施,政府進一步修例,允許電子方式派送予車主,審議相關條例草案委員會今(22日)進行逐條審議,有議員關注定額罰款通知書可否在「智方便」中查詢,當局指正和相關部門商討;亦有議員關注條例修改後列明執法人員可就指控罪行或意外要求「任何人」提供某些資料,擔心條文適用情況太闊。

《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在不改變有關罰則水平的前提下,利便透過電子方式,對某些違例事項及交通罪行執法,以及透過電子方式,提供和要求提供關乎交通罪行或意外的資料。

議員黎棟國問及市民是否可用電話、網頁或書面等方式查詢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內容,相關部門指執法部門之後會公告詳細查詢方法,亦正在商討是否可在智方便查詢。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表示,通知書分為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電子繳款通知書,而當發現有人干犯罪行,第一張會發出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方法有sms和電郵,內容較簡短,如駕駛人士希望獲得詳盡內容,可在警方網頁看電子繳款通知書。

條例修改後列明執法人員可就指控罪行或意外要求「任何人」提供某些資料,黎棟國擔心條文適用情況太闊,質疑普通路人是否有法律責任向部門提供資料,因不提供是刑事罪行,而現時條例有清楚列名適用於涉事司機和車主,詢問為何刪去車主。

當局回覆指認為現時的寫法沒有拓寬做法,而在實際操作上,有機會出現車輛借上借的情況,因此認為「任何人」的表述較為合適,立法會法律顧問也指修改前的法例也是指「任何人」。不過,黎認為不論是現行表述還是之前表述都太闊,如果有人不提供資料可引致刑事責任,建議當局可將範圍收窄。

圖說

有議員關注定額罰款通知書可否在「智方便」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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