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要加強公務員國家觀念、國家安全意識和愛國精神的培訓,有議員今日(29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質疑,有部分公務員持有外國國籍,如他們參與愛國主義教育,或會有尷尬及「大矛盾」情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針對不同層級公務員有相應的培訓課程,如安排中高級人員到內地9所院校參加「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8 日)已經刊憲。在維護國安相關執法權力的部份,除了新增受調查人士、被捕人士可被禁見律師的限制外,當局亦可向被控危害國安罪行的潛逃者施加多項措施。草案提及,有關潛逃者的執業資格可被暫時吊銷,其在任何公司的董事職位可被暫時罷免,其特區護照亦可被入境事務處處長接管,並且撤銷。
(法新社香港11日電) 擁有葡萄牙國籍的香港男子黃煡聰今天因「煽動分裂國家」被判刑5年,成為北京制定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首位遭定罪的雙重國籍人士。檢方指稱,香港獨立黨的社群媒體平台上有42則貼文涉及「分裂國家」,貼文內容包括連署請願請求外國軍事干預,以及發起群眾募資要為香港建立一支軍隊。
曾是《成報》大股東的中國億萬富豪覃輝在美國承認作出非法政治捐獻,以及多項欺詐罪,原須判監 27 年,經協議後將獲大幅減刑至入獄半年,但須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並在刑滿後離開美國。他的罪狀(Criminal Information)顯示,覃輝曾於 2008 年獲中國官員提供化名「李木林」的身分,並於 2018 年至 2019 年以「李木林」身分取得香港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提到,可針對違反國安條例的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入境事務處處長可接管該護照,任何人不得針對有關撤銷或接管提出上訴。 新民黨的葉劉淑儀問當局,潛逃者的特區護照是否只在指定期內撤銷,當有關人士歸案就自動恢復為有效。她又說,在一般情況下,失效的特區護照會被「剪角」,如果有關潛逃者無歸還護照,仍使用手持的特區護照去旅行,如何令其他國家得知有關護照已失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現時已有機制...
【體路專訪】香港七人欖球代表隊傳鋒史戴爾斯(Hugo Stiles)從英國來港廿年,並為港隊贏過兩屆亞運金牌,不過一直無緣出戰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直至去年,他終於擺脫傷患,一嚐在香港大球場比賽的滋味,「小時候一直夢想在這裡比賽,原來聽著在大球場環繞的歡呼聲,那種感覺是前所未有的。」 大球場下半年重建在即,座位亦由4萬縮減至約9千,場內則加設跑道予公眾使用,至於一眾大型體育賽事亦改由啟德體育園接棒。扎根大球場多年的香港七欖,說是香港歷來...
性別人士謝浩霖(Henry)自 2017 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完成全套變性手術」才能變更身份證上性別的規定。去年 2 月在終審法院終極勝訴,但入境處直到本月初才修訂政策。Henry 今早(29 日)取得新身份證,性別記項一欄終於寫上「男 M」。他形容七年來面對多方挑戰,令人心累,如今總算迎來一個解決:「What’s normal for many people has finally become normal for us.」
深圳快閃兩日一夜遊,一大班朋友興高采烈、約好時才發現自己回鄉證過期,可以如何處理呢?最快的方法就是申請一次性臨時通行證(簡稱臨通),最快可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辦理。如要即日取得回鄉證,就要親自到各口岸中旅社申請辦理。
立法會連日審議 23 條立法。針對打擊潛逃者方面的條例,昨日多名議員形容政府提交的草案太「慈悲」、「菩薩心腸」。保安局長鄧炳強今早在立法會上提出,經考慮後提出修訂涉及潛逃者措施的條文,禁制措施毋須等待半年方能生效。
...九個城市擴展至北京和上海,傑出人才、科研人才等六類指定合資格人才可以申請簽注來港,每次停留不超過30日。持有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在香港和澳門的停留時間將由現時7日延長至14日,簽注可以在全國所有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北京等20個內地城市會試行網上補發或換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護照等證件,會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特區政府指歡迎新安排,會繼續和內地保持緊密溝通,促進兩地人才互聯互通。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相信新措施能吸引更多人才來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性別。他提出司法覆核,去年2月獲判終極勝訴。入境處因應法庭裁決修訂政策,符合各項資格準則及要求,可申請更改其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 謝浩霖到灣仔入境處取得已更改性別記項的身份證後會見傳媒,他表示,自2017年提出司法覆核...他可以與普通男人一樣,獲得一張男性的身份證。取得新身份證後,他希望立即更改必要文件的稱謂,包括銀行文件以及特區護照等。謝浩霖又說,現時入境處政策是符合終院的判令,但仍有很多不公平以及人權問題需要跟進。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連續第5日舉行會議,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政府表示,計劃修訂「潛逃者」的定義,將積極考慮刪除「法庭發出手令後6個月」才是指明「潛逃者」的條件。 另外,草案提出針對打擊潛逃者的措施,包括暫時吊銷執業資格、撤銷特區護照等。有議員關注,海外國家如何會得知有關護照被撤銷,政府說,入境處會有機制處理。
...草案列明定義包括向被捕人發出手令後屆滿6個月、合理地相信相關人士並非身處特區等。多名議員認為要等待6個月並不合理,其中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潛逃者」要符合多項條件,過於硬性,指很多潛逃者離港後已經惡意唱衰香港、參加反中亂港活動,不應再等待6個月。新民黨黎棟國表示,屆滿6個月的條文...期限,或直接刪除條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針對潛逃者有一系列後果,包括取消護照等,有關後果是希望令被捕人得知潛逃需要付出代價。他解釋有關手令屆滿6個月...
...潛逃超過6個月人士,保安局局長可施行多項措施,包括禁止向潛逃人士提供資金、處理其資金等,違者可判監7年。 草案提到,如相關人士被界定為潛逃者,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其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經濟資源,亦不得為潛逃者處理資產,除非確立自己並不知道或無理由相信對方是潛逃者,否則不得將不動產租賃予潛逃者,與潛逃者合資企業、合夥亦被禁止,違者可處7年監禁。 另外,當局亦可暫時吊銷潛逃人士的專業執業資格,暫時罷免其董事職位,以及撤銷其特區護照。